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土地开发整理、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承包与分包;物业管理;旅游会展;文化传媒;商业酒店投资及管理(不含住宿、餐饮);停车收费;建材物资销售;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广告经营;仓储(普通货物);室内外装修工程承包与分包;房产建设管理、房产项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