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管理市管辖的国家投资国道、省道、通县油路、边防公路、农村公路等建设项目和资金;负责新建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编制招标文件,核定工程数量,编制合同。负责监督和协调设计部门做好工程变更的初设、详勘、施工图设计及重要施工方案、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审定、制定工作;负责工程建设中地质灾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交通工程、景观设计等方面技术协调工作。负责审查重要设计变更文件、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协调解决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参与工程项目的交(竣)工验收;负责监管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各项保证金,参与竣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