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平阳镇东升村民委员会取暖燃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公司接受**********************(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关于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及《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取暖燃料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 ***_**_****_S_****
1.2项目名称:**********************取暖燃料竞价采购
1.3采购需求:采购煤数量4.5吨,发热量****大卡以上,块煤,燃煤灰分低于**%
1.4竣工日期:合同签订后5天之内。
1.5付款方式:待采购完毕并经村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全部价款,(付款前开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1.6施工地点:甘南县平阳镇东升村村部。
1.7其它:无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反向竞价)
*、采购预算:****.**元
*、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意向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
4.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3法定代表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5煤炭销售资质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 联系*************。
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南之昂
账 号:********************
地 址:甘南县平阳镇东升村
电 话:***********
备注:汇款时请注明该笔费用为,并备注上“项目名称(标段号)”、“项目编号”。
*、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交纳至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指定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汇款时请注明该笔费用为“保证金”,并备注上“项目名称(标段号)”、“项目编号”。
*、意向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7.1响应文件审核时间:成交后次日。
7.2响应文件审核方式:成交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第4.1项要求材料的原件、样品及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详细、明确的分项报价表交由采购人审核。
7.3放弃成交或采购人审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对报价次低的供应商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及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减价
8.2减价幅度:**元
8.3自由竞价时间: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
8.4延时竞价周期:**秒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平阳镇东升村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甘南县平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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