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南经济开发区槐荫组团裕华路市政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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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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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孝南经济开发区槐荫组团裕华路市政工程项目已由孝感市孝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孝南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西起孝武大道,东至新华路 建设规模:项目道路全长***.**,红线宽度为***,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包括全路段路基、车行道路面,人行道路路面、路缘石)及给排水、电力通讯管道、交通、照明、绿化等工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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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项目道路全长***.**,红线宽度为***,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包括全路段路基、车行道路面,人行道路路面、路缘石)及给排水、电力通讯管道、交通、照明、绿化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做标段划分有且仅有*个标段 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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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票决数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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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名义进行投标。(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3)拟派人员资格要求:①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在职员工,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平均利润大于0 元,提供近*年(**** 年、****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投标人经营时间不足*年, 则据实提供)。(5)业绩要求:近*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已完成过 1 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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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标证通)或办理**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标证通)或办理**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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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标证通)或办理**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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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①要求各投标人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并解密;②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③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 ********** 咨询;④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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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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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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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根据“*网通投”改革试点工作安排,招标公告中第 4 部分“5. 招标文件的获取”内容修改为“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 (网址: ***.**********.**)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 **(标证通)、办理 **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 “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申领电子营业执照(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服务操作用手册)。5.2 完成注册登记后, 请于 ****年**月**日至**** 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 **(标证通)或 **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 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第6部分“6.投标文件的递交”内容修改为“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 **(标证通)或 **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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