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公示信息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信息资源库)运维服务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市绿水云山大数据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市金安区东市街道梅山中路**号产教融合中心*楼
成交金额:********元整 ( *******.**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信息资源库)运维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提供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信息资源库)网站日常维护、网站功能开发、调整优化等工作;网站*****运维,对重要数据、敏感数据进行分类管理,做好加密存储和传输,确保安全,防止数据泄露、毁损、丢失;安全运维,采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国家标准的密码算法实现数据加密传输等工作。 服务要求:监控集约化平台运行情况,持续优化集约化平台架构、系统程序,提高网站并发响应、抗压能力;规范数据备份,提高数据承载能力和应急恢复水平;定期排查风险隐患,有效防范未知风险,及时消除已知隐患;推进平台资源集约共享、互联共通。 服务时间:*年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评审专家名单:李武松 朱中华 张春云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联系人:王工)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 址:*安市佛子岭路与梅山南路交口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有伟
联系方式:****-*******
*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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