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龙门镇鸿嘉自动化项目挡墙护坡工程答疑纪要
安溪县龙门镇鸿嘉自动化项目挡墙护坡工程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安建招字[****]***号
各投标人:
(*)**********的安溪县龙门镇鸿嘉自动化项目挡墙护坡工程,现发布答疑纪要如下:
1、投标人提问:参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7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因造价不足*****元,而且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是否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根据国家发改委****年3月**日印发《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可自主依法收取投标保证金。各投标人可参阅福建省发改委于****年7月**日回复的《咨询福建省发改委关于“免收取投标保证金问题”是否属于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范围》咨询函。
2、补充修改如下:
原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现更正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其余条款不变。
(*)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本答疑纪要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和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应经常浏览以上网站,以及时获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投标人应自行负责。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8日
答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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