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环卫所*轮电动吊桶车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环卫所*轮电动吊桶车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9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阜宁县环卫所*轮电动吊桶车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9*元
3.最高限价:9*元
4.采购需求:因街道垃圾清运需要,需采购2辆*轮电动吊桶车。主要内容包括*轮电动吊桶车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维修、售前、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在采购人所在地完成上牌工作。
6.供货地点:在阜宁县境内,采购方指定地点。
7.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质量保证期1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第*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1日以来任意*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时间:****年**月7日8:**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楼***室,联系电话:***********。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标书工本费***元,售后不退。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9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南大厦A座**层)****会议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条款。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阜宁县向阳西路***号
联系人:**,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阜宁城南大厦A座*楼***室
联系人:徐永,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永
电 话:***********、***********
****年**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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