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星镇付桥村智慧渔场项目(*次)
*、项目编号:************
*、首次发布时间:****年**月**日
*、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第12.2.1款:“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中标金额的40% ”现更正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中标金额(扣除暂列金额)的10%”。 2、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第12.4.1款:“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合同签订且施工单位进场后预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结算审核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如承包人采用金融机构保函方式缴纳质量保证金,此处直接支付至审定价款的100%),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 ”现更正为:“按月支付进度款,每月25日为工程计量截止日,支付比例为当期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对应工程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5%;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确定并移交完成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如承包人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缴纳质保金的,此处直接付至审定价款的100%),缺陷责任期满且质量回访合格后付清工程余款(质保金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同时退还质保金本金和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顺延至2024年11月25日09时00分。
招标人(签章)
日期:****年**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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