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泗阳县乡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项目 | ||
品目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泗阳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名单 | 傅浩航,郭永,何国,程媛,王以刚 | ||
总中标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淮安市大治西路**号院内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 | 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号南京大学逸夫管理科学楼**层 | **.**(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泗阳县乡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项目 服务范围:泗阳县乡镇区域共涉及**个污水处理厂,分别为王集污水处理厂、南刘集污水处理厂、爱园污水处理厂、庄圩污水处理厂、穿城污水处理厂、*庄污水处理厂、李口污水处理厂、新袁污水处理厂、裴圩污水处理厂核算单元、黄圩污水处理厂、卢集污水处理厂、临河污水处理厂、*集污水处理厂、城厢污水处理厂。该**个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即本次工作核算区域范围。 服务要求:根据宿迁市生态环境局时限要求,及时向市局提交初步核算成果;若市局对应审查工作要求发生变化或时限延后,则供应商需相应延长服务时间,直至本项工作结束。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省****年度乡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工作&**;的通知》(苏环办〔****〕***号)、《江苏省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方法(试行)》、《室外排水设计规范》(*******-****)、《江苏省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工作手册》、《江苏省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年修订)》、《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 号文规定的标准收取招标代理费;
金额:人民币:*****.**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8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宿迁市泗阳县众兴街道市民东路西侧市民中心2号楼***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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