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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中县****年第4批次和威远-资中输气管道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的公告
*******关于资中县****年第4批次和威远-资中输气管道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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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征收土地预公告》(资征预〔****〕3号)和《*******征收土地预公告》(资征预〔****〕4号),县政府组织相关单位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拟定了《资中县****年第4批次和威远-资中输气管道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现将拟征收土地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范围
资中县****年第4批次和威远-资中输气管道项目建设用地拟征收铁佛镇太平村6组(原太平村1组)和陈家镇冷家湾村**组(原新峰坳村**组)集体土地共计0.****公顷,其中农用地0.****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公顷、园地0.****公顷、林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
具体位置详见启动公告发布的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拟征收土地现状
拟征收土地现状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种类、数量等,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拟征收土地目的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设施和能源类建设用地。
*、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年第4批次和威远-资中输气管道项目建设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属于Ⅱ区片范围内,其征收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为*****元/亩。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执行。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征收集体土地的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为5:5。
*、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补偿标准:在征地范围内,青苗补偿费按统*年产值每亩****元乘以有青苗的土地水平投影面积。地上林木、果树、花卉、苗圃以及地上构筑物、其他附属设施等附着物补偿,根据现场清点丈量的实际数量由所在镇人民政府按补偿方案规定的标准补偿到户。
支付对象:地面青苗等附着物补偿费属个人所有的支付给个人,属集体所有的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
支付方式:转账支付。
*、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安置方式:社会保障安置
本次拟征地涉及纳入养老保障人员共4人(具体情况详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社会保障
本次拟征地纳入养老保障人员的养老保障按《*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川省财政厅 *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号)执行。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按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申请听证事宜
超过*分之*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补偿登记期限
(*)被拟征收土地*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应自本公告结束后**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所在镇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如对地上附着物数量有异议的,应自公告之日起**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镇提出申请,所在镇在接到异议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确认。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的,相关信息按照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确定。
(*)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对违反规定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方式及时间
本公告由所在镇组织张贴在被征收土地的村(社区)、组政务公开栏,公告时间**日;同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网址:***.*******.***.**/)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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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资中县****年第4批次和威远-资中输气管道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方案
张*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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