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或变更简要说明: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进行答复。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发布变更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受**************的委托,就“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号线*期工程北段信号系统集成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招标人已落实项目购置资金,将切实保证本项目项下各合同能够顺利实施。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交通【****】****号”文件批复本项目可研报告。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号线*期工程北段信号系统集成采购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信号系统 | 1套 | 信号系统国产化率不低于**%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应为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制造企业,并具有对所提供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技术、质量、性能、工期、售后服务等负总责能力的企业。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近*年(****年1月1日起年至今)内须有*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项目开通业绩。如该项目业绩中卖方为联合体,则投标人应为卖方联合体牵头人。该项目业绩须以****年1月1日之后最终用户(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或运营单位)签发的****系统开通证明、联合体协议(如需)为证明,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如投标人所投完整的“***/***系统”、“***系统”及“**系统”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总局以公告形式发布的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中,且在有效期内,则视同满足上述第(2)款业绩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号国兴大厦**层************
招标文件售价:¥****/$***
其他说明:****年9月**日至 ****年**月8日,每日8:**时至**:**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公开发售招标文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标书款可电汇至************银行账户。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售出后概不退换(投标人网上注册: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在必联网(****://***.*****.***)或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黄山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D栋5层会议室
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黄山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D栋5层会议室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卫星路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
联系人:**、张爽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号国兴大厦**层
联系人:**、张光准
联系方式:***********、***********
7、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
账号(人民币):**************
账号(美元):**************
8、其他补充说明
附件:
澄清及补遗文件(*)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号线*期工程北段信号系统集成采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