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主副食品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某单位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项目概况
某单位主副食品配送服务,年度采购金额约为***元。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商注册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理证》(或*证合*证照);
2.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畜肉类产品(包含猪肉、牛肉、羊肉)、禽肉类(包含鸡肉、鸭肉)产品的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以及所投猪肉产品的生猪定点屠宰证;
4.投标人须为“青岛市阳光食品工程公共服务平台”(****://**.***.**.***:****/)中“供应单位名录”的单位,同时对应“供应单位名录”中的“综合配送”;
5.企业须为非外资(含港澳台)企业(不得含有任何外资股份);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7.投标人近3年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到军队采购和地方政府重大处罚的记录,在军队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行为;
8.投标人所供应的货物应符合国家、军队或行业治理、技术、安全和环节标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包的采购活动。不同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地址的、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相互占股等关联的,*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企业面向全国,投标所用自有实力必须为青岛范围内,母公司可以使用全资子公司或分公司实力(不得使用非全资子公司或非分公司实力),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使用母公司实力;
(*)现场报名获取
地点:青岛市市南区盐城路**号办公楼1楼会议室。
投标人现场获取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到达招标文件现场获取地点,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以下两项提供任意*项(格式自拟):
(1)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报名时间:***4年**月**日至***4年**月**日(**:**—**:**,**:**—**: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青岛市市南区盐城路**号办公楼1楼会议室。
(*)报名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0元/套。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4年**月5日9时**分。
(*)投标截止时间:***4年**月5日9时30分。
(*)投标地点:青岛市市南区盐城路**号办公楼1楼礼堂。
(*)投标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按照投标文件附件中格式提供)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照投标文件附件中格式提供)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只能现场专人递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开标时间、地点及要求
(*)开标时间:***4年**月5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南区盐城路**号办公楼1楼礼堂。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号和达新都汇*层
***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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