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河粉****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河粉****吨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台山市 |
建设单位 | *********** |
项目概况 | ***********位于台山市大江镇益兴路***号单*层厂房,厂区占地面积****.**平方米,现有*栋单层生产厂房,*栋*层办公室,建筑面积约****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河粉的生产制造,年产河粉****吨。 |
环评机构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