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东机辆段智慧配电房(智能监测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智慧配电房(智能监测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1.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
2. 投标人须为设备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具备该设备相应资质生产制造厂家出具的有效期内授权证明);
3. 投标人须具备的智慧配电房(智能监测)工程选型、采购、安装、调试等经历,具有设备调试能力,提供*年内铁路系统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 投标人所投智能巡检机器人经***或者****认证的第*方检测机构依据国家标准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报告至少涵盖电子产品环境、抗扰度指标;
5. 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承包*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6.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7.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投标人未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弄虚作假的内容;
**.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投标单位报名表(附件1)、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及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相关资质等资格证明材料扫描并合并成*个***文档,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为主题发送至**********@***.***。南京东机辆段对各意向单位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通过回复邮件或电话方式告知后续招标事项。
2.发送审核文件起止时间:****年9月**日**:**-**月**日**:**。
3.本项目需现场交底详细解说本项目概况,各有效响应单位人于****年**月**日9时**分至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下曹村***号南京东机辆段进行现场答疑、交底,未准时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参与本项目投标事宜(时间若有变更,将另行通知),且采购工作正常进行,采购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招标文件待现场交底人员到齐后统*发放。
4.在确定为有效响应单位后,各响应单位需在交底工作开始前自主交纳资料费¥***.**元至计划财务科(费用备注:“项目名称+资料费”),由报名单位的基本银行账户转账支付,不接受个人汇款或现金。自行前往我单位计划财务科开具收据(非专票),在交底前凭交费收据参加后续交底开标工作,若未准时交纳资料费视为自动放弃,不参与本项目投标事宜。资料费用为自主交纳,*经交纳概不退还;若最终本次招标工作终止,方可进行退还,退款方式为原金额不计利息全额对公转账,不进行其他方式退款。
交底答疑联系人:** 电话:***-********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递交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下曹村***号南京东机辆段职工服务中心2楼招标专班办公室。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事宜。
*、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1.开标时间:****年**月**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下曹村***号南京东机辆段职工服务中心2楼招投标会议室
3.开标方式:现场开标,请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投标的均视为弃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
详细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下曹村***号
招标联系人:**
电 话:***-******** ***********
*、其他
南京东机辆段拥有最终解释权。
招标人:*******************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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