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北站区食堂改造及汕头北站房屋设施整治等2个*小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 ****-****-3]项目的谈判工作已经结束,共有3家谈判响应人递交了谈判响应文件,经谈判小组评审,否决0家谈判响应人的谈判响应文件,推荐了本项目成交候选人,所有成交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现将成交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年9月**日 至****年**月9日止),具体如下:
成交候选人 | 第*候选人 | 第*候选人 | 第*候选人 |
谈判响应人名称 | ********** | ************ | ************ |
报价(元) | ******* | ******* | ******* |
项目经理 | *** | 巢果 | 易波 |
执业证书编号 | 湘************ | 湘************ | 湘************ |
承诺质量目标 | 符合铁路建设标准 | 符合铁路建设标准 | 符合铁路建设标准 |
承诺工期 | **日历天 | **日历天 | **日历天 |
根据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发布的《小额铁路工程建设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建招办函〔****〕**号)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提出异议。采购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异议后*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异议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异议供应商对采购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日内向集团公司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采购人): *************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站前*路5号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部门:广东铁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号**楼
联系电话:***-********
联系人:**
采购人名称:*************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日期:****年 9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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