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于****年9月**日受理************建筑用玄武岩及水泥用粘土岩矿***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建议或意见,请于****年**月**日前向我局提出(5个工作日)。
电话:****-*******
地址:珙县巡场镇金河新区人社气象环保大楼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环评文件 脱密全本 |
受理日期 |
1 |
建筑用玄武岩及水泥用粘土岩矿***吨项目 |
*川省宜宾市珙县巡场镇塘坎村3社 |
************ |
公示文本 |
****.9.**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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