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都县永兴街东区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望都县行政审批局以望都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望都县永兴街东区安置房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及望行审核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位于保定市望都县望都镇沈家庄村,北至天丰路(规划),南至瑞丰路(规划),西至永兴街(规划),东至南关建设用地;配套道路建设工程包括天丰路(永兴街至振兴街)和永兴街(富强路至瑞丰路)。 (2)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永兴街东区安置房及配套道路工程。安置房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配套道路建设工程包括天丰路和永兴街,其中天丰路长****米,宽**米;永兴街长***米,宽**米。 (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方式
2.2招标范围:望都县永兴街东区安置房建设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监理等全部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冀政务办(****)**号)的通知,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实行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明标、技术暗标分开制作,分开上传。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明标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暗标部分采取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御城路南高营回迁*区**号楼*单元****室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
电话: ****-*******
电子邮箱: **********@***.***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望都县永兴街东区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 | 投标人/供应商 | ***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望都县富强西路***号***室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御城路南高营回迁*区**号楼*单元****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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