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 的 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 ****】4号 |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 | ***** | 宗地坐落 : | 雾灵山镇眼石村 |
年限 | **年 | 土地用途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类) | 成交价: | **** *元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类) | *****平方米 | ||||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 平方米 | ||||
受让单位 | ****************** | ||||
备注 | 该宗地用于建设回迁房,土地使用权竞得人需按有关要求建设回迁房。 |
*、公示期: ** ** 年 9 月 ** 日 至 ** ** 年 ** 月 ** 日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 **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兴隆县兴隆镇西关村
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件: ************@***.***
联系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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