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沙海关编织袋、封条采购项目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及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有关事项如下:
*、报价要求
(*)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登记证书)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报价。
*、供应商提供报价资料及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新沙海关采购项目***》、《编织袋、封条技术要求》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改***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供应商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对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项目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若有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法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报价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以密封方式提供(密封袋各个封口处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密封袋封面须标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信息,无须进行装订。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递交报价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同时要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报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供应商参加资格。
*、资料递交时间及方式
(*)递交时间:周*至周*9:**-**:**、**:**-**:**。
(*)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报价。
(*)递交方式:现场或快递(快递以采购人收到文件时间为准)。
(*)递交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新沙口岸新沙海关附楼***房,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人评审
本项目采用比价方式进行采购,根据资格审查合格、符合采购需求、质量与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最终供应商。
*、结果公告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在黄埔海关门户网站(****://*******.*******.***.**)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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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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