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灵璧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州市灵璧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宿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对灵璧县****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宿农〔****〕**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灵璧县。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对虞姬镇虞姬村、浍沟镇李宅村、杨疃镇邱庙村等3个行政村进行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整治,新建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3座以及化粪池、出户方井、检查井隔油池等配套附属设施。对虞姬镇虞姬村、浍沟镇李宅村、杨疃镇邱庙村、禅堂镇河北村、大庙镇马庄村、大庙镇齐张村、大庙镇王沈村、渔沟镇卞庄村、冯庙镇木谷村、尹集镇菠林村、游集镇李楼村等**个行政村道路进行提升改造,总长度**.****。其中新建道路5.****,提升改造道路**.****。对杨疃镇邱庙村、禅堂镇河北村、大庙镇马庄村、大庙镇齐张村、渔沟镇卞庄村、冯庙镇木谷村、尹集镇菠林村、游集镇李楼村等8个行政村道路进行亮化,亮化道路总长**.*****,新增路灯***盏。最终以政府规划部门审批通过建设规模为准。
2.3计划工期:***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竣工验收交付。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完成设计及图审工作。)
2.4招标范围:宿州市灵璧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有功能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具体招标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个标段。
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7招标控制价: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其 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投标人须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中标待建工程”,提供承诺函。(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投标人须承诺:“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无中标待建工程”,提供承诺函。(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
注: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人。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注:1、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包括:道路、桥梁、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市政公用工程、市政道桥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2、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中标企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提供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年**月**日9时**分。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3.1用**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 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
4.4注册事项:本项目只接受企业信息库已审核通过的单位报名,投标单位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请咨询**办理机构,联系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9时**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6.异议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7.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建管股 |
****-******* |
灵璧县钟灵大道 |
8.在线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如对异议(质疑)处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发起在线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灵城镇双河路南(原卫计委办公楼)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
联系人:**、任雪松、张哲文
电 话:***********、***********
电子邮件:**********@**-*****.***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灵璧县钟灵大道
电 话:****-*******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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