甪胜路(甪直大道-海藏路)新建工程施工项目***-**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甪胜路(甪直大道-海藏路)新建工程已由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以吴行审项批〔****〕**号批准建设,施工图批复已由苏州市吴中区交通运输局以吴交程[****]**号批准,项目使用单位为苏州市吴中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集中建设单位(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北起甪直大道交叉口,南至海藏路交叉口,全长约****米。本项目按*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h,双向*车道,新建迎宾河桥*座(位于甪胜路和迎宾路交叉口南侧,为3×***简支板梁桥)。工程造价约*****元。
2.2 招标范围与内容:
本次拟对甪胜路(甪直大道-海藏路)新建工程施工项目进行招标,共设*个标段,即***-**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梁、排水及其他相关附属工程等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
2.3 计划工期:**个月(具体开工日期按发包人通知)。
2.4缺陷责任期:**个月。
2.5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按照交通运输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要求,争创市级品质工程示范项目。
2.6安全目标: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按照交通运输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争创市级“平安工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有统*社会信用代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的信息证明,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等级)资质。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等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致。
(2)业绩要求:***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元的公路工程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次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定结果中的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从业单位在本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确定;信用评价类型:施工。);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a、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项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元的公路工程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文件规定:自****年1月1日起,*级建造师统*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年1月1日起,*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进行备案。
b、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项目总工在*项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元的公路工程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c、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主要人员,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主要人员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立即赴本项目任职(提供任职承诺)。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款规定的原则认定]。
d、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3个月(***4年6月~***4年8月或***4年7月~***4年9月或***4年8月~***4年**月)的社保(或养老)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体化平台或各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被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3.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6 《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显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业绩项目中任职(指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的,方可认定为个人业绩。若《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未显示任职时间,投标人可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致,方可作为认定依据,否则无效。如上述截图也无法判断,则不予认定该个人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应自行前往进行现场考察,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苏州市吴中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号
邮编:******
电话:****-********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号农发大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江南路***号金轮星际中心**栋7楼
电话:***********(***)、***********(徐云飞)、陈小龙
联系人:***、徐云飞、陈小龙
*****:*******@***.***
9.其他
9.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9.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9.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系统维护单位江苏*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生成《投标报表》。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系统填报咨询电话:***-****-***。
9.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4年**月9日9:**。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4年** 月9 日**:0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9.6 现场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 ***号,具体开标室详见开标当日交易中心大屏)。
9.7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9.8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需折算成“日历天”。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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