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川省隆昌市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 年*川省隆昌市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川省农业农村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N【****】-****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川省农业农村厅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N【****】-****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川丰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川省隆昌市的**个乡镇(街道),分别为胡家镇、云顶镇、普润镇、龙市镇、金鹅街道、石燕桥镇、石碾镇、古湖街道、响石镇、黄家镇、界市镇、双凤镇、圣灯镇。 (2)建设内容:隆昌市**个镇(街道)内**亩以上的水产养殖池塘实施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实施内容包括:池埂整理、池底改造、进排水系统改造、电力改造以及新增排污泵、增氧机、尾水检测设备及尾水处理工艺等等,其中尾水处理采用:生态沟渠、沉淀池、人工湿地、曝气池、生态池、污泥处理池、*池两坝、养殖池塘底排污、尾水处理区安装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扬水曝气装置等工艺及设备。新建服务保障能力提升项目、新建水生动物防疫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新改建水产品文化推广中心、电商中心。(3)计划工期:***日历天。(4)招标范围:****年度*川省隆昌市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勘察设计。项目中涉及的“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提升、养殖尾水治理,水生动物防疫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新改建水产品文化推广中心、电商中心”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5)服务内容:①服务内容编制****年度*川省隆昌市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项目现场踏勘,完成现场勘察、施工图设计、概算文本编制,并协助业主开展施工图技术交底。②技术要求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国家及*川省设计规范、行业标准的要求,设计深度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年版)》、《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的要求,得到招标人的认可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③提交成果要求成果文件的组成:满足《1:*** 1:**** 1:****地形图图式》要求的勘察测量成果电子光盘1套、U盘1套;满足施工图设计规范要求的施工图图纸电子档1份,纸质版5份;概算文件电子档1份,纸质版5份。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农业或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证书, 无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限定为不超过2名,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标段中的投标。④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购买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⑤由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月**日 开始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网址:****://******.**.***.**)—“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月**日 **时**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川省)》和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隆昌市金鹅街道新华街*段**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川丰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国(*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号3栋**层****附1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府新区分行
账 号: ****************
****年**月**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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