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4年9月**日
*、采购人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江山市凤林镇南坞村共享食堂厨师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采购内容:
序号 | 标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江山市凤林镇南坞村共享食堂厨师采购 | 年 | 2 | *****元/人 | 具体详见第*章 |
*、供应商资格: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且近*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投标供应商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年9月**日至****年9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下午:**:30-**:**。
(*)报名材料: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料须注明联系电话),原件审核后退还。
(*)报名地址:江山市凤林镇南坞村村委办公室,联系人:杨肖珍,电话:***********(******)。
*、询价响应文件组成、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方式:
(*)响应文件组成
1、▲采购询价单。
(*)递交截止时间和方式
请供应商于***4年9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前送至江山市凤林镇文化站*楼会议室。
*、询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时间:***4年9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询价地点:江山市凤林镇文化站*楼会议室。
*、询价原则及其他事项:
1、报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以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作为成交候选人。成交人发出书面《成交通知书》。成交人需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报价处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如两家或以上报价相同,以现场抽签确定。
4、询价单中所涉及的投标报价精确到元。
5、不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询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地址:江山市中山路**号*楼
2、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江山市凤林镇南坞村
3、监督机构名称:江山市凤林镇纪委
监管部门电话:****-*******
地址:江山市凤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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