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台州市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和*******(台州学院附属医院)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现就医院设备物资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本项目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中心医院招****-**24***号
*、磋商内容:
第1标:移动护理车 4套
*、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是医疗设备需具有符合年检的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浙江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磋商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
2、获取(公告)时间: ***4年9月**日至***4年9月**日止,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双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地点:
9月**日星期*下午**:**时在*******采购中心会议室开标(台州市经济开发区育德路***-***号*楼(*******住院部B幢南面瑞麟餐饮西边电梯上去*楼)),请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相关注意事项:
1、对磋商公告信息(含供应商资格条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次性向采购人提出同*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4、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台州学院附属医院)官方网站(****://***.******.***)
*、联系方式:
采购人:*******(台州学院附属医院)
采购联系人:***
电话/传真:****-********
报名请发邮箱:*********@**.***(标段、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品牌、联系方式)
投诉/质疑联系人:俞女士
电话:****-********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海大道***号*******采购中心
*******(台州学院附属医院)
***4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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