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南沙复旦国际科创园(*期)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沙复旦国际科创园(*期)全过程工程咨询(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招标代理)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南沙复旦国际科创园(*期)全过程工程咨询(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招标代理)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南珠大道西南侧、科*路北侧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南沙复旦国际科创园(一期)用地面积25287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96000平方米。主要建设精准医学科研楼、生物医药高端技术服务平台与成果转化中心、精准医学人才培养及配套用房学生宿舍及地下室。 将根据场地现状,一期工程拟分两阶段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第一阶段,新建两栋主体科研楼建筑(分别为精准医学科研楼和成果转化中心,精准医学科研楼包含公共研发平台与行政配套功能)、建筑附属园林场地(包括不限于建筑周边配套园林绿化、配套道路、配套污水处理站等)、地下空间(包括不限于地下设备间及停车场)。本项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32000平方米,地上15层(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以主管部门批复为准)。一阶段建设投资约2.5亿元。 据本项目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该项目的工程规模、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或者造价等可能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子项工程,投标人确认充分理解此风险并且无条件接受该等变更,且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如遇政策变化取消该全部工程,则本合同自行失效,投标人已充分知悉此风险,并且不向招标人主张索赔。 | ||
招标内容 | 负责南沙复旦国际科创园(*期)*阶段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招标代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管理服务、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代理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 | ||
工期(交货期) | 施工工期为招标人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按施工进度要求控制,施工总工期约***日历天(以合同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时提供)。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或资质: 3.3.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承接监理任务的单位)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 3.3.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注:①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办〔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4投标人拟委派主要人员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或以上)职称。 3.4.2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及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4.3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及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①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②拟派上述负责人均不得相互兼任,上述负责人的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相应任务的成员)。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②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企业信息,且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为所属企业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在册人员。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监理任务的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方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需联合体各方分别出具并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落款出具,并由主办方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或以上)职称。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年9月**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3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招标人 | *************(广州)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南江*路6号9号楼6层 |
招标人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金鹰大厦**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廖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企业投资类项目) | 联系电话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附件:
${file-data-placeholder}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