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长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期)—仁和集镇军田塘、薛尖塘、小鬼塘、撇水河综合治理及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长市仁和集镇人民东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长市天润城水都对面广厦商贸城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长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期)—仁和集镇军田塘、薛尖塘、小鬼塘、撇水河综合治理及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9月2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口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现调整为:****年09月**日**时**分;已上传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自本项目澄清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如潜在投标人不重新上传投标文件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更正内容2:原“清单总说明”中“4.本工程暂估价项目金额为:**.0*元”。现更正为“4.本工程暂估价项目金额为:**.0*元”。
更正内容3:原报**式表和最后承诺报价表中“工期:不高于 **个日历天”现变更为“工期:不高于 个日历天”
更正日期:****年9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调整影响各潜在供应商制作和上传响应文件,故该项目开标时间由原来的9月**日变更为9月**日。
2、此更正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答疑澄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天长市仁和集镇人民路***号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天长市天润城水都对面广厦商贸城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
*、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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