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南污水处理厂(*期)及地下管网工程-区污水处理厂工程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惠南污水处理厂(*期)及地下管网工程-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招标项目编号:泉台招字〔****〕第**号),现发布补充通知:
*、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合评估法A类)4.1.8条款删除“试验员:1人”要求。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延长至****年9月**日**时**分**分。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年9月**日**时**分前到账。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修改为:****年9月**日**时**分。
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补充通知有不*致的,以本澄清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4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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