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期间双拥慰问物资采购 | ||
品目 | 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许刚强,陈景意,陈亮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龙泉路辅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楼东北角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年“**”期间双拥慰问物资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期间双拥慰问物资采购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襄河镇南屏路南麓农贸市场**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油 | 元大粮油 | 菜籽油 ** 装 | ****桶 | **.**元 |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评审专家名单
许刚强,陈景意,陈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2.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 2 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楼东北角,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网上投诉系统[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工作日(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向肥东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李科长,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年“**”期间双拥慰问物资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龙泉路辅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楼东北角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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