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光明区公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申请租用打印机项目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根据审查意见,我办关于光明区公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申请租用打印机项目,考虑该公司在**力度、产品质量和维保服务便利相对有保障等因素,为降低采购成本和提高采购效率,因此我办拟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直接确定供应商)确定此项目的中标单位。 综上,光明区公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申请租用打印机项目,预算金额为*****元,评标结果如下: 中标单位为:*************,报价为*****元,大写:********元整。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 |
项目成交金额:2.*****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工作要求,为我办提供租用打印机服务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以上结果公示*个自然日。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望胜路**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公告日期:****年9月**日 |
备注:
1、如为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的,在“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中注明。
2、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填好此表(加盖单位公章),与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交至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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