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采购罪犯生活物资供应商(第*次)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0.** 元) (专业领域: 食材、农副产品 )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其他农副食品
需求描述
*******采购罪犯生活物资供应商(第*次)(其他肉类) | ¥0.** | 1(项件) | ¥0.**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投标(报价)时间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 **:**:**(北京)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 **:**:**(北京)
*、投标保证金
*、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按文件要求上传
*、商务条款
(*)交付时间:
*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配送商家根据采购人的物资计划组织货源,并按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将物资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原则上每天**点前完成配送;遇到特殊情况时,以公司通知送货时间为准。
(*)交付地点:
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号
(*)验货方式:
1.供应商须按照单位指定人员通知的时间(自然界原因造成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准时送货到指定地点,如有缺漏、损坏,及时调换、补齐、货物数量以实际送货过磅验收签字为准。验收完毕,由收货人出具收货清单(包括供货方名称、送达货物的名称、数量、收货时间、收货人姓名、收货单位等)。
2.供应商须建立食品检查验收制度,食品验收入库时,须在验收台账上如实记录每种食品进货时间、来源、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等内容。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个月。食用农产品的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个月。
3.供应商应根据食品安全要求,在食材配送过程中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以免交叉污染。定期对配送车辆进行消毒,保持清洁、无污染,配送车辆进入单位要服从单位的检查和指挥,谨慎驾驶,对配送往返过程中的交通安全负全责。
4.供货商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质量标准;
5.供应商提供的每批次食材,应在单位验收人员在场情况下,接受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等不符合要求或经比对样品感观检验明显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单位有权拒收,有验收签字才能视为有效供货。供应商当场向单位提供送货清单,如实准确记录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应当场向单位提供送货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6.对于不符产品质量规格要求以次充好、质量问题及**虚高等现象,单位有权退货,供应商须无条件退换,并承担相应责任。
(*)报价要求:
各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报价明细表进行报价,报价明细表所报单价均包含该产品的成本费、运输费、检验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以采购文件挂网期间重庆双福农贸市场挂牌价作为基准价,供货商报折扣率,以折扣率低的单位为该类物资的供货商。
供应商应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少报或漏报,其投标报价均作无效报价(无效响应)处理,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付款方式:
每月的**日到次月**日为*个结算周期,并结算*次。结算**:当月**-月底、次月1-**日、次月**-**日为*个取价周期,于*个取价周期分别随机取*日(共*日)在重庆双福农贸市场的网站中取得**的平均价为结算**,例如:【7月**日**(下旬)+8月7日**(上旬)+8月**日**(中旬)】÷3×中标折扣率=7月**日至8月**日的结算单价。
(第*次结算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至次月**日,结算**为:**日-月底按上述规则取*次平均价;1-**日按上述规则取两次平均价;**-**日后取*次**)。
采购人按实际验收数量结算,采购人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发票上的采购资金。
若双福农贸市场无该项物品**,参照重庆市盘溪农贸市场相关**执行。
*、其它要求
(*)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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