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派出所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丹巴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丹巴县新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鲁沙尔镇北环路1号6层(双创基地内)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派出所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事项1:将3.1.采购内容-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中产品名称由“****年派出所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更正为“核心交换平台”。
更正事项2:将5.3.3.符合性审查-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的具体标准和要求由“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签章。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更正为“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更正事项3:将5.4.2.评标细则及标准-评审内容中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删除,因本项目不涉及节能环保,综合实力由“1、投标人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正为“1、投标人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甘孜州丹巴县财政局;联系电话:****-*******
名称:******
地址:丹巴县新区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鲁沙尔镇北环路1号6层(双创基地内)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年**月**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