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长沙地区副食品配送项目(调料、粮油、乳制品、水果等)[******-****-***]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 **:** 至 ****-**-** **:**止),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 | *********** |
投标折扣率(%) | **.**% | **.**% | **.**% | **.**%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编号 | 无 | 无 | 无 | 无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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