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年**月至****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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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源县拘留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标的名称:******、东源县拘留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主要功能:提供食堂用餐的食材物资配送。 目标要求:供应商根据每日所提供的食材配送清单在指定的时间、指定地方交付货物,以满足食堂用餐的需求,双方按照接收货物的实际品种、规格和数量进行计价,如不符合需求的货物应及时更换,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需满足的要求:供应商所供的食材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 | 落实国家关于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政策情况 | 2,***,***.** | ****年**月 | 服务期限1年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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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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