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甲方):**********
地址:青白江区国际贸易产业园区1号楼***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
地址:成都高新区新雅恒街5号附**号1楼
联系方式:***********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生鲜蔬菜 | 1(批) | ¥***,***.** | ¥***,***.** | 1.符合GB2763-2021 《食材安全国家标准食材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2762-2022《食材安全国家标准食材中污染物限量》。 2.农药残留及重金属不得超标,不得含有国家全面禁止使用的农药成份。 3.自检、送检、抽检相结合,符合《食材安全法》要求。 |
2 | 畜禽肉及水产 | 1(批) | ¥1,***,***.** | ¥1,***,***.** | 1.散装类、预包装类等食材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质量、卫生、安全标准或行业质量要求;定型包装类食材原料必须符合食材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商品的包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具备产品合格证,不变质。包装袋无破损,包装上注明产品名称、对原材料产地、用途、使用方法、规格、质量、等级、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商品使用属性密切相关的内容须有清晰的标示。 2.配送的基本类型肉类(除海鲜类和需特殊保存的肉类)必须保证为合格屠宰场提供的鲜肉、活禽,且必须当日配送。禁止配送冷冻肉类或从非法屠宰场进货。 3.供应商须承诺以上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并在配送时按要求提供产品所涉及的国家强制规定相关证明材料,不得提供转基因食材或利用转基因食材原料加工的成品,供应商所供产品达到相关食材卫生安全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保证所供产品配送到被服务单位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存在保质期的产品:保质期在3天(含)以内的,必须是送货当天生产的货品;保质期在7天(含)以内的,送货日不超过生产日两日;保质期在7天(不含)以上的,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三分之二。不能直接反映保质期的食材须保证食材新鲜无变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5.供应数量按实际计算,以采购人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
3 | 禽蛋 | 1(批) | ¥***,***.** | ¥***,***.** | 按照 ** ****— ****《食材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执行。 |
合同金额: 1,***,***.**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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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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