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例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凤庆县河道采砂(****~****年)经营权招标项目已获凤庆县人民政府批准。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凤庆县河道采砂(****~****年)经营权招标项目。
(*)项目地点:临沧市凤庆县境内共计**个可采区,具体如下(澜沧江干流2个):
本次招标凤庆县境内河流共**个可采区,涉及洛党镇、勐佑镇、*岔河镇、雪山镇、营盘镇、大寺乡、小湾镇、新华乡、诗礼乡、郭大寨乡、腰街乡**个乡镇,可采区河段总长**.****,年控制开采砂量***.***m³,*年控制开采总砂量为***.***m³,具体如下。
*是《凤庆县河道采砂规划报告(****~****年)》共**个可采区(不含澜沧江干流):
(1)洛党镇1个可采区。迎春河干流大沙坝田可采区自迎春河干流洛党镇干卡山脚快捷通道田心1号桥下****米至下游毛家田高速路桥上游***米之间共***米的河段。
(2)鲁史镇1个可采区。小黑河段可采区自小黑河干流孟家桥上游***米至鲁家山河之间共****米的河段。
(3)诗礼乡1个可采区。水磨河段可采区自小黑河上游东河村山脚至水磨河桥以下***米之间共***米的河段。
(4)新华乡2个可采区。*是老母猪河可采区。自老母猪河与黑惠江汇口上***米至上游之间共***米的河段。*是瓦屋河可采区。自瓦屋河与黑惠江汇口上游正常蓄水位***米至上游之间共**米的河段。
(5)大寺乡1个可采区。莽街河可采区自莽街河与澜沧江汇口以上****米至上游之间共****米的河段。
(6)小湾镇1个可采区。关口河与澜沧江汇口段可采区:自关口河与澜沧江汇口处距离正常蓄水位***米至上游之间共**米的河段。
(7)腰街乡1个可采区。洛仙河与澜沧江汇口段可采区自洛仙河与澜沧江汇口距离正常蓄水位***米至上游之间共**米的河段。
(8)勐佑镇3个可采区。*是罗闸河黄草坝下寨河段可采区自勐佑镇罗闸河干流河边寨山脚至下游大田山脚之间共****米的河段。*是罗闸河干流立把头河段可采区自勐佑镇罗闸河干流老何寨山脚至下游立把头山脚之间共****米的河段。*是罗闸河界牌村段可采区自罗闸河勐佑界牌村山脚至下游上鸡蛋寨之间共****米的河段。
(9)*岔河镇2个可采区。*是罗闸河立把寺段可采区自罗闸河*岔河镇打磨田至南荣田电站取水坝上游***米之间共****米的河段。*是秧琅河大龙潭段可采区自山田头山脚至大龙潭桥往上***米之间共****米。
(**)雪山镇3个可采区。*是罗闸河桂林村段可采区自桂林村山脚至下游南荣田共****米的河段。*是罗闸河南荣田电站段可采区自罗闸河南荣田电站厂房以下***米至下游永顺河(南坝河)汇口以上**米之间***米的河段。*是永顺河(南坝河)与罗闸河汇口段可采区自永顺河(南坝河)与罗闸河汇口至上游之间共****米的河段。
(**)郭大寨乡1个可采区。秧琅河立把罗段可采区自秧琅河立把罗桥下游***米至下游立把罗山脚之间共***米的河段。
(**)营盘镇5个可采区。*是南糯河汇口段可采区自南糯河与大勐统河交汇口至南糯河上游****米之间共****米的河段。*是企回河开采区自企回河新寨山脚至下游硝塘山脚之间共****米的河段。*是锡腊河中段(又叫景杏河)开采区自景杏村至下游硝塘山脚之间共****米的河段。*是锡腊河汇口段可采区自新安村山脚(新安公路桥下游****米处)至下游与大勐统河汇口之间共****米的河段。*是杨柳树河汇口段可采区自杨柳树河与大勐统河交汇口至杨柳树河上游***米之间共***米的河段。
*是《临沧市澜沧江干流河道采砂规划(****年-****年)》澜沧江干流2个可采区:
(1)****小湾跨江大桥下游2公里到大理至临沧铁路跨江大桥上游***米之间****米的河段。
(2)大理至临沧铁路跨江大桥下游****米到凤庆县与云县交界处之间****米的河段。
(*)资源出让收益金最低投标限价:经过资产评估分析确定,凤庆县河道采砂经营权资源出让收益金最低投标限价为:5.6元/吨。
(*)经营权期限: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专项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投资建设砂石加工园区的能力,按照安全、环保要求组织设计、投资建设加工园区(须提供加工园区工艺流程图),本项目首批需建设*个园区,位置为凤庆县城周边、小湾镇、营盘镇、勐佑镇至雪山镇内(罗闸河段),其它砂石园区建设根据实际需要,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许可实施。**个可采区具体在哪个可采区开采、怎么开采,要经过县水务局牵头组织评估,评估后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至****年任意*年经第*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投标人需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年(****年8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情形(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当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没有因违反招投标法被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或列入禁止进入招投标市场的行政处罚,需提供书面声明。(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最终结果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提供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纸质招标文件的获取:请投标单位于****年9月2日至****年9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除外)上述资料复印件逐页加盖鲜章,装订*套到************凤庆办事处(地址:凤庆县顺宁商贸城1幢2单元***室)获取招标文件。
(2)网络获取:请投标人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年9月**日**:**时,投标人应于当日 **:**时前将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正*副)递交至凤庆县嘉恒酒店5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话号码经本人同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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