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焦作供水配套工程泵站代运行项目1标开标会议于****年8月**日上午9时**分(北京时间)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4(郑州市经*路**号)准时召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焦作供水配套工程泵站代运行项目1标
招标编号:******-*****/****-**
*、评审结果
第*中标候选人:**********
评标总得分:**.**
投标报价:******元
服务期限:1年(自运行单位工作人员实际进驻正式接管之日起计算)。
质量标准:达到委托人要求有关规定,满足实际运行和维护需要。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
第*中标候选人:********
评标总得分:**.**
投标报价:******元
服务期限:1年(自运行单位工作人员实际进驻正式接管之日起计算)。
质量标准:达到委托人要求有关规定,满足实际运行和维护需要。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拟任目负责人:***
第*中标候选人:**********
评标总得分:**.**
投标报价:******元
服务期限:1年(自运行单位工作人员实际进驻正式接管之日起计算)。
质量标准:达到委托人要求有关规定,满足实际运行和维护需要。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
*、评标结果公示期
****年8月**日至****年9月2日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第**号令:****年8月施行,*部委**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水行政监督部门:河南省水利厅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处
电 话:****-********
邮 箱:********@***.***
邮 编:******
地址:郑州市纬*路**号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焦作市山阳区怀府路***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平路 ** 号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