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启动非免疫规划疫苗招标采购工作的函》、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优化交易采购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2.0 版)》(吉公资发〔****〕**号)和《****年吉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采购招标文件》要求,经过公示程序,现将****年第*批吉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新增挂网采购资质审核结果予以公布。并就下*步开展议价谈判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年第*批吉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新增挂网采购项目资质审核结果(详见附件1),最终审核通过的产品有资格参与议价工作。
****年9月2日下午**:**。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5楼评标室(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号)
1. 每家企业可选派不超过2名人员进入议价现场,且不得更换。议价人员中至少有*人持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样表见附件2)。
2.参加议价谈判的企业人员应在议价谈判前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指定地点进行签到登记。被授权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其他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原件。经核验后方可参加议价谈判活动。
3.面对面议价谈判时,企业人员须向专家组提交本企业所涉及疫苗产品不包含储运费在内的现场纸质***(企业自行准备,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企业现场纸质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该疫苗在全国的现行省级最低中标(挂网)**。如需提供其他文件,请提前备好相关材料。
参加议价谈判的所有企业人员,应遵守《***********评标区管理办法》,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统*安排,确保议价谈判工作有序进行。
未按时参加本次议价谈判的企业,视为相应疫苗产品放弃本次新增挂网资格。
***********
****年8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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