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8月**日我局受理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年9月5日前向我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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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环评文件脱密全本 | 公众参与说明 | 受理日期 |
1 | 天全县年产***吨竹纤维材料建设项目 | 雅安市天全县 | *川简岑竹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 *川谱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附件1 | 附件2 | ****年8月**日 |
注: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2.建设单位对其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和公众参与说明内容的真实性和结论负责。
附件1+天全县年产***吨竹纤维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
附件2+天全县年产***吨竹纤维材料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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