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 清
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公告中1.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比例0.0%,非政府投资比例:**.**%。”变更为“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比例0.0%,非政府投资比例:***%。
(2)本项目勘察招标控制价变为“下浮**%”;本项目设计招标控制价变为“下浮**%”。
(3)招标文件中“第*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D)”投标报价评审及评分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为准。其他不变。
特此澄清
代理公司:************
日 期:****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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