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台建设第*期改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平台建设第*期改造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平台建设第*期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鹰购************** | 设地市级媒体深度融合发展项目 | 1 | 批 | *******.**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 天内到货安装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 环保产品、残疾人扶持企业、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属于“信息传输业”,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预留采购项目中标金额的30%(含)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分包给中小型企业的 60%)须提供分包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若是中小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的政府采购活动。 2.3同一管理单位下属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含集团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不见面开标特别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无需出席开标现场,但投标方被授权人必须能够熟练的操作线上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操作系统等原因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本项目只能有一个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需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制作到电子投标文件中。被授权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时刻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要求澄清等信息,并在“询标窗口”中对询标及要求澄清等内容及时回复(自询标及要求澄清等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等内容时需将询标、要求澄清等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扫描上传至“询标窗口”(回复样式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线签到则其投标无效。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开标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签到、递交相关投标证明材料、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密后,所有投标单位在20分钟内必须完成。若在规 定时间内投标人未完成解密或解密无效,招标人在系统中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6)投标人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2、招标代理费:按委托代理协议经双方协商确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有意向的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项目单位现场踏勘,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均自行承担。 4、投标人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招标文件存有质疑,请在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部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不接受二次质疑),否则视为接受。 5、政策响应:本次招标对中、小微企业及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实行优惠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采购合同可用于政采贷(采购合同融资)。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鹰潭市月湖区建设路3号鹰潭市广播电视中心大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鹰潭市信江新区夏埠乡政府旁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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