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第*热源2台****锅炉烟气超低排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虎林市第*热源2台****锅炉烟气超低排放工程项目已由虎华热发【****】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鸡西市虎林生态环境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部分国家补助)。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虎林市第*热源2台****锅炉烟气超低排放工程项目
2.2 施工地点:鸡西市虎林市
2.3 项目类别:工程
2.4 招标范围: 改造现有2台****往复式炉排热水锅炉除尘、脱硫、脱硝系统,在现有主厂房的基础上,增设除尘、脱硫、脱硝及其附属设备。采用布袋除尘器的除尘工艺,石灰石湿法脱硫,以尿素为还原剂的****+***系统烟气脱硝工艺。项目建成后,实现烟尘排放≤****/**,***≤****/**,***≤****/**的目标,详见招标文件。
2.5 招标控制价:*****元。
2.6 工期: ***个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 ***4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4年 ** 月 **日; (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标准,实际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和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的。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内(***1年 **月 ** 日起-***3年 **月 ** 日止)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日期不足*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年内(***1年 06月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2)投标人信用良好,存在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的禁止投标。以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查询的信用报告为准。投标人需要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在投标文件中加入在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下载的《黑龙江省市场主体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 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 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 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于***4年 **月 ** 日 08时 **分至 ***4年 **月 **日 08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 ***4年 **月 **日 ** 时 **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远程开标页面, 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 -操作手册(投标人)》程序要求,完成开标程序。
6.2 开标时间: ***4年 **月 **日 ** 时 ** 分。
6.3 评审地点: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鸡西市鸡冠区康新路**号*楼大厅)。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鸡西市虎林生态环境局
电话: ****-*******
招 标 人:***********
地 址: 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新虎林粮库北、虎林至东方红铁路东(虎林镇北兴东街耕农村2组)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幸福里小区**号楼7门市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电子邮件: **********@**.***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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