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服装设计制作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评标细则及标准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章 评标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样品的具体标准和要求-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进行评审,包含:①样品裁剪平整无跳纱;②面料手感柔顺细腻;③表面无皱印、结头、斑渍、折痕;④缝制线迹均匀,顺直平整,不扭曲;⑤色彩协调无色差;⑥线条整齐,领子平服,左右领面平整,驳头宽窄左右对称;⑦肩部平服,肩缝顺直,衣摆下角圆顺、方正、大小*致;⑧胸部挺括、面里服贴,各部位缝纫、锁眼、钉扣整齐、牢固、对称;⑨无轧梭痕;⑩整烫平服,整洁无线头、无烫光等,以上**项内容完整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分,每有*项不满足扣0.9分,扣完为止。”更正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进行评审,包含:①样品裁剪平整无跳纱;②面料手感柔顺细腻;③表面无皱印、结头、斑渍、折痕;④缝制线迹均匀,顺直平整,不扭曲;⑤色彩协调无色差;⑥线条整齐,领子平服,左右领面平整,驳头宽窄左右对称;⑦肩部平服,肩缝顺直,衣摆下角圆顺、方正、大小*致;⑧胸部挺括、面里服贴,各部位缝纫、锁眼、钉扣整齐、牢固、对称;⑨无轧梭痕;⑩整烫平服,整洁无线头、无烫光等,以上**项内容完整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9分,每有*项不满足扣0.9分,扣完为止。”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投诉受理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川省达州市达川区通州大道**号
4.采购需求详见附件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名称:************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马踏洞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
联系方式:****-*******
名称:*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新宁街**号2层3号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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