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对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朗乡镇供热站除尘脱硫脱硝及在线监测项目委托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受***************的委托,对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朗乡镇供热站除尘脱硫脱硝及在线监测项目委托运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就本项目的全部招标内容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朗乡镇供热站除尘脱硫脱硝及在线监测项目委托运营项目
2.2预算金额:*******元(************元整)
2.3最高限价:*******元(************元整)
2.4招标内容: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朗乡镇供热站除尘脱硫脱硝范围内所有设备设施及在线监测设备的日常运行检修、设备消缺及保养(不包括机组大修及技术改造)、药剂购买、生产人员准备及培训、操作规程编制及生产规章制度建立、生产安全管理以及在线设备台帐、检修台账、安全管理台帐、运检班组建设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合同履行期限:3年
2.6合同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资质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采购人将通过以下系统或平台对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人近*年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投标;同*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标段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资质要求;
3.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3.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
4.1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法定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5.只有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哈尔滨市松北区祥安南大街***号;
7.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为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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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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