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郏县财政衔接资金郏县红牛肉精细屠宰分割深加工生产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平顶山市郏县行政路中段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平顶山市新华区矿工路与朝阳路交叉口佳田紫金园****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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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年郏县财政衔接资金郏县红牛肉精细屠宰分割深加工生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郏采招标-****-** | |||||||||||
2、项目名称:***********年郏县财政衔接资金郏县红牛肉精细屠宰分割深加工生产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元 | |||||||||||
最高限价:********.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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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本项目包括屠宰分割深加工,屠宰线设备安装;设计范围速冻库新建及设备安装、成品库新建及设备安装、恒温车间新建及设备安装等。 5.2、项目地点:郏县;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 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5.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包。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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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按照财库〔****〕***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 |||||||||||
*、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报名需凭**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 办理**证书:****://****.***.***.**/****/*****.*****; | |||||||||||
4.售价:0元 |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郏县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
*、其他补充事宜 | |||||||||||
1、各供应商可以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2、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 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监督单位:********** 统*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电 话:****-*******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地址:平顶山市郏县行政路中段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矿工路与朝阳路交叉口佳田紫金园****室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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