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号
*************的机电标厂起重机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机电标厂起重机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机电标厂起重机采购及安装,主要包括1#、4#、5#厂房,共8台起重机,预算价****元,具体要求详见第*章《货物需求》。
1.2 交货地点:宿城区龙河镇工业园区
1.3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 **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运行、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1.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产品验收合格标准,确保设备安全平稳运行。
1.5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机电标厂起重机采购及安装,主要包括1#、4#、5#厂房,共8台起重机采购、安装、系统调试、验收及维保等服务总承包。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起重机械制造商或经起重机械制造商授权的起重机械经销商。投标人为起重机械经销商时,应提供制造商专项授权书。
4.3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B级及以上)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B级及以上资质。
4.5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制造商自****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承接过类似起重机销售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
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4.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6.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4.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提供时间:****年**月**日9:**至****年**月**日18:**。
5.2获取方式:网上报名,请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居民身份证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 ,并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3联系人:*** 联系电话:****-********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 **:**;
6.2 开标地点:龙河镇将军里社区*楼会议室;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宿迁市宿城区龙河新城小康街1号 | 地 址: | 宿迁市府苑小区商住楼A座2楼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 话: | *********** | 电 话: | ****-*******8 |
传 真: | / | 传 真: | / |
邮 编: | ****** | 邮 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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