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高速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的贵州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剩余工程建设(光缆部分)1标段*********************** 已于****年**月**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资质: | 公 路 交 通 工程 程 ( 公 路 机电 工 程) ) 专 业 承 包 * |
评审得分: | **.** |
投标报价: | ****.******(*元) |
质量: | 工程质量实现“*事故”,*次性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达 ** 分以上。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工期: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 *** 日历日。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注册建造师证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 |
企业业绩(如需要): | 1.贵 州 省 黎 平 至 靖 州 ( 黔 湘界 ) 高 速 公 路 机 电 工 程 施 2.贵 州 高 速 公 路 集 团 有 限 公司 所 辖 高 速 公 路 隧 道 机 电设 施 提 质 升 级 工 程 施工 工 S SD DJ JD DT TS S- -4 4 标 3.贵 州 高 速 公 路 集 团 有 限 公司 视 频 云 联 网 工 程 设 计 施工 总 承 包 S SP PY YG GC C 标 4.兰 海 国 家 高 速 公 路 重 庆 至遵 义 段 ( 贵 州 境 ) 扩 容 工 程机 电 工 程第 第 3 31 1 合 同 5.兰 海 国 家 高 速 公 路 重 庆 至遵 义 段 ( 贵 州 境 ) 扩 容 工 程机 电 工 程第 第 3 33 3 合 同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1 、 兰 海 国 家 高 速 公 路 重 庆 至 遵 义 段 ( 贵 州 境 ) 扩 容 工 程 机 电 工 程第 第 3 ** 1合 同 |
第*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资质: |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级 |
评审得分: | **.** |
投标报价: | ****.******(*元) |
质量: | 工程质量实现“*事故”,*次性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达 ** 分以上。 |
工期(交货期): | 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日。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注册建造师证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京 **************** |
企业业绩(如需要): | 1.三峡翻坝江北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机电工程施工 FBLX-4 标 2.保康至神农架高速公路机电工程 BSLX-6合同段 3.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鲍峡至溢水段机电工程 SWBY-4 合同段 4.湖南省邵阳县白仓至新宁县清江桥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第 5 标段 5.G8515 线荣昌至泸州段(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机电工程 JD-1 标段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1、**** 年-**** 年担任*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鲍峡至溢水段机电工程 ****-4 合同段项目经理职务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一、关于投诉、举报: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 10 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 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 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 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 算在 10 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 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 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 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三)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黔通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贵州黔通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予受理。
招标人(贵州高速数据运营有限公司)受理异议的电话:18985116322。
行政监督部门受理异议电话:贵州黔通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851-88307230。
招标人: 贵州高速数据运营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黔通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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