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水城县陡箐镇陡箐派出所改扩建项目、水城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配电工程、水城县尖山街道尖山派出所建设项目、水城县鸡场镇鸡场派出所改建项目、安*铁路*盘水东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观陡黔线**号杆至**号杆迁改工程建设单位为*盘水市水城区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本项目结算初审服务单位。
2.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采购水城县陡箐镇陡箐派出所改扩建项目、水城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配电工程、水城县尖山街道尖山派出所建设项目、水城县鸡场镇鸡场派出所改建项目、安*铁路*盘水东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观陡黔线**号杆至**号杆迁改工程*个项目的结算初审单位,负责完成上述项目的初审服务。
2.3服务期:**日历天。
2.4采购范围: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竣工结算资料等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出具竣工结算初审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审核结束后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对结算审核资料整理归档;配合完成采购人或审计机关组织的竣工结算初审复审工作。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1.2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信誉要求: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报告书(生成报告期限为报名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止),生成的企业信用报告书,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信用报告附于响应文件中。
3.2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
3.3 本次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磋商。
4. 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4年7月1日至****年7月5日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17时**分。
4.2 报名地点:**************(*盘水市钟山区黄土坡街道人民西路**号)。
4.3 报名要求提交的资料:本项目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套,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4年7月11日**时**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盘水市钟山区黄土坡街道人民西路**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水市水城区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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