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永定路道路工程项目澄清公告2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灵璧县永定路道路工程项目(项目编号:**-***********) 答疑澄清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 2-1)-**条工程款付款方式及质量保证金:“付款条件:依据承包人报送已完成的合格工程形象进度,总工程形象进度达到 **% (主路面标识标线完工),经发包人、 监理人员审核后,发包人支付经审核合格后的工程进度款的 **% 给承包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合格、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经发包人、监理人审核后支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 **%;经审计部门审核结束后支付至审计结算价的 ***%,同时中标人按审计价的 3%(取整数按*计)缴纳工程质量保 证金到县财政专户,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次性付清(缺陷责任期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年)。”注:其中工程质量保证金,可采用转账、现金、保函的形式缴纳,由中标方自行选择,如选择保函(或保险保证)方式时,在乙方提供等额且期限不少于缺陷责任期的质量 保证金保函(或保险保证)后,甲方应在 ** 日内支付剩余审计结算价款;如选择转 账、现金方式的,由中标人存入审计价的 3%(转账或现金)【*舍*入取整(*元)】至县财政专户,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次性返还。现修改为:“付款条件:实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建设单位在合同签订后*个月内预付合同总价的**%,依据承包人报送已完成的合格工程形象进度,总工程形象进度达到 **% (主路面标识标线完工),经发包人、 监理人员审核后,发包人支付经审核合格后的工程进度款的 **% 给承包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合格、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经发包人、监理人审核后支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 **%;经审计部门审核结束后支付至审计结算价的 ***%,同时中标人按审计价的 3%(取整数按*计)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到县财政专户,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次性付清(缺陷责任期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年)。注:其中工程质量保证金,可采用转账、现金、保函的形式缴纳,由中标方自行选择,如选择保函(或保险保证)方式时,在乙方提供等额且期限不少于缺陷责任期的质量保证金保函(或保险保证)后,甲方应在 ** 日内支付剩余审计结算价款;如选择转账、现金方式的,由中标人存入审计价的 3%(转账或现金)【*舍*入取整(*元)】至县财政专户,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次性返还。”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第**条合同**、计量与支付--**.2预付款”中:
“**.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现修改为:“**.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的**%
预付款支付期限:建设单位在合同签订后*个月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分*次扣回,进度款付至**%时扣回预付款的***%。
**.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乙方应在甲方拨付预付款的同时,提供预付款担保。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现金,转账,银行保函等。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均延期至****年7月**日9时**分。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本澄清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灵璧县建设中路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楼
联系人:戚 贵 阳
电 话:***********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7分
0天0小时0分
提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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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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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天0小时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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