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3、**-2地块控规及城市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延吉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9:**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延吉市人民路****号)。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地址:延吉市光华路***-1号。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延吉市天池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延吉市人民路****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3、**-2地块控规及城市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延吉市人民路****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3、**-2地块控规及城市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 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
《关于进*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相应的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近*年(****年度、****年度、****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保证服务顺利实施完成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条件,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城乡规划专业高级及以上(含高级)职称,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并无在建工程;(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个月内任意*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7)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拆包;(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领取**证书完成登*,联系电话:****-*******。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延吉市人民路****号)。
方式:1.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 (3)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4)供应商须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年];(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 (5)近*年(****年度、****年度、****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个月内任意*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期前*个月内任意*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2.售价:采购文件每套 *** 元,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地址:延吉市光华路***-1号。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投标文件时,为确保自身健康状况供应商须佩戴口罩。
2.未购买采购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
4.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5.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延吉市天池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延吉市人民路****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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