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河县头铺镇陈台村****年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河县城关镇金海商城7号楼
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河县头铺镇陈台村****年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主要包括垃圾处理、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污水处理、沟塘清淤、村庄绿化、村庄亮化等,提升村庄整体环境,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皖************ |
*、评审专家名单:纪成如(组长)、李纪堂、王猛(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收费金额:**元整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县头铺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河县头铺镇屈台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蚌埠市蚌山区*达写字楼B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代表)、赵红(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
*、附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
2.评审情况*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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